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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改姓名需要什麼條件

小孩改姓名需要的條件:
1.小孩未滿十八週歲的,即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雙方或者其監護人一致協商同意後共同到派出所辦理手續。
2.小孩是年滿十週歲但未滿十八週歲的,還要徵得小孩的同意才可以更改姓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小孩改姓名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