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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遷戶口的手續是什麼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27K)

小孩落戶一般需要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準生證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戶,如果是戶口遷移到另一個地方的則需要提供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戶口本這些材料遞交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到一份准予遷入證明,憑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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