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是什麼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7.28K)

對於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父母雙方應當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解決的程式如下:
1.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
2.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立案後向被告送達起訴狀。
4.被告進行答辯。
5.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6.法院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爭奪孩子撫養權的程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