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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爭子女撫養權如何才能爭取到子女的撫養權

離婚爭子女撫養權如何才能爭取到子女的撫養權
律師解析:父母在爭取撫養權時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包括雙方的收入、居住條件、文化學歷、對子女的責任感等方面。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現代的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子女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
3、子女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基於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考慮,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子女入學、生活最為有利。
4、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子女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