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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1.14W)

突出自己的基本條件優於配偶方的證據,包括工資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質等。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條件。包括自己的父母願意並有能力照顧好孩子,證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時間、受教育程度、身體狀況等方面優於對方的證據。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法官一般會延續孩子的生活習慣,以免因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而給孩子的成長造成負面影響。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比如對方已經或即將結婚,對方有吸毒、賭博等惡習,法官一般會慎重考慮對方是否適合撫養孩子。爭取獲得孩子的認可。對於八週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聽取孩子的意見,看孩子願意與哪一方共同生活。

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針對兩週歲以下的子女

據名律師介紹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針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