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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怎樣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7.07K)

夫妻離婚時確定了子女撫養權,夫妻離婚後,雙方可以變更子女撫養權,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如下情況可以變更撫養權:
1、父母雙方可以就變更撫養權達成協商,且變更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沒有不利影響的情形;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重大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宜再撫養子女的情況,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規定怎樣變更孩子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