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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更改撫養權需法院蓋章嗎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2.09W)

視情況而定:
一、如果雙方都自願變更小孩撫養權而且已經達成協議,雙方只要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不需要法院蓋章。
二、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才去法院進行裁決並蓋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更改撫養權需法院蓋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