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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再婚後婚前財產怎麼分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1.68W)

父親婚前財產再婚後房產分配規定是婚前財產不會列入到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一個分割依然是屬於個人所有的,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我國民法典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是以結婚登記的具體時間作為時間界點劃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時間或辦理酒席的時間作為婚前財產劃分的時間點。我們一般可以認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結婚之前,或雖在結婚之後取得,但結婚前已明確可以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親再婚後婚前財產怎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