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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史彩禮

彩禮律師解答 閱讀(7.6K)
隱瞞精神病史彩禮

中國農村的婚嫁彩禮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貧困山區從最初的幾萬元飆漲至目前十幾、甚至二十幾萬元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個別農民把嫁女作為改變貧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輕人因彩禮問題而“婚不起”。針對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辦婚禮等問題,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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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隱瞞家族有精神病史能成為離婚理由嗎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處理時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於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隱瞞了病情,婚後經治不愈的,應做好工作,准予離婚;原來夫妻感情比較好,結婚多年,生有子女的,應指出夫妻間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做好思想工作,以不離為宜。如確係久治不愈,事實證明夫妻關係已無法再維持下去的,經對方、親屬以及有關單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療、監護等問題後,可准予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對方要求離婚的,是否判決准予離婚的關鍵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癒。無論精神病患於何時,對方在結婚前是否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確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經治不愈(適用於婚前隱瞞了精神病的情況)或者久治不愈(適用於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的情況),即可以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確裂,經調解無效,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但“經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過於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經治不愈是指經過一次治療後未痊癒,還是經過多次治療後未痊癒;久治不愈的時間標準如何把握,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此,只有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確定。根據衷震律師辦案經驗,南昌地區法院認定多次治療一般為三次。

法律中對禁止結婚的情形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除了不允許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結婚之外,同時也禁止一定範圍之內的親屬結婚,當然要是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中有任何一方或者雙方都有重婚的情況,那也是禁止他們結婚的。不過要是婚前隱瞞了疾病,但是婚後治癒的話,這樣的情況下婚姻關係也是認定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