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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離婚財產怎麼分

家庭主婦離婚財產怎麼分
律師解析:一般來說,家庭主婦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的原則是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權益。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投資收入、生產經營收入以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