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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72W)

關於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具體如下: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離婚時房子該如何分配,還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種:父母出全款購買了一套房子,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是子或女的名字。
(1)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買的房屋,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買的房屋,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麼視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3)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為雙方出錢購買房屋,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4)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出錢為雙方購買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不參與分割。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二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或女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與上述情況差不多,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的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中關於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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