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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各是什麼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45W)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各是什麼
律師解析:1、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2、個人財產的範圍: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等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