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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離婚如何分割名下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44W)

首先要判斷名下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共同財產那麼就按照法律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不需要在離婚訴訟中進行分割。
離婚時對於有爭議的財產,夫妻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由法院根據財產的情況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一人一半,法院可能會依據照顧撫養子女一方、女方、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具體分割比例上的調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明確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在此做出了新增的規定,那就是明確表示人民法院會保護無過錯方在婚姻中的財產性權益。如果是因對方出軌、家暴等情況導致離婚,那麼在分割財產時會影響法院的判決,一定程度上屬於立法的進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離婚如何分割名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