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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房婚後增名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2.79W)

婚前房婚後增名,該房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婚前房婚後增名離婚財產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