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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後財產分割多久可以解決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05W)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來內審自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百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度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知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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