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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起訴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23W)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起訴嗎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這裡的“制裁”形式包括:訓誡、罰款或拘留等。可見,離婚時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是嚴重的。對此,在遭遇一方轉移財產後不能以非法對非法,即不能強行搶回這些物品,而應當及時向法院反映情況,經法院查證屬實後,可以對轉移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已經掌握了隱藏財產的地點,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便於今後財產分割後的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