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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36W)
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該離婚協議尚未生效,雙方協商重新分割的;
2、該離婚協議已生效,雙方就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反悔,且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財產分割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
3、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