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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家庭暴力應該到哪裡尋求幫助

家庭暴力 閱讀(2.89W)
發生家庭暴力應該到哪裡尋求幫助
求助方式有以下三種:
1、馬上報警,公安機關接到“110”家庭暴力報案、報警求助或者舉報後,事發地公安派出所會立即調派警力到達現場,控制家庭暴力加害人,維護現場秩序,對於需要救治、庇護的被害人進行幫助。
2、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求助,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
3、社群婦聯可以接待家庭暴力投訴,對家庭矛盾糾紛不激烈,沒有報警的家庭暴力人員進行系統的跟蹤調查瞭解,及時化解矛盾,並積極為家庭暴力家庭提供心理健康、家庭關係指導等服務,切實維護婦女、兒童、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