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裡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影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影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證據材料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