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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是否還可以提出賠償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1.69W)
離婚後是否還可以提出賠償
律師解析:離婚後是還可以提出賠償的。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且若當事人在訂立離婚協議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請求損害賠償的,離婚後又申請賠償的,法院不予支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