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轉包分包糾紛>

勞務分包可以起訴發包人嗎

轉包分包糾紛 閱讀(2.37W)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勞務分包可以起訴發包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