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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程結算允許超合同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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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結算必須有合法的依據,而不是憑空設想出來的。工程結算是指施工企業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設單位(業主)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檔案,在施工過程中,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進行結算,根據累計已結算的工程價款佔合同總價款的比例,能夠近似反映出工程的進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國家工程結算允許超合同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