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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投訴期多長時間

工程招投標糾紛 閱讀(1.25W)

30日。
負責受理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投訴之日起三十日內,對投訴事項做出處理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被投訴人和其他與投訴處理結果有關的當事人。
投標是一個投標招標的專業術語,是指投標人應招標人的邀請,根據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所規定的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招標人遞盤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定事項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覆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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