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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地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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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生工地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發生工地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最高一般不超過30%,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什麼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它財產。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為約定違約金。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如果當事人專門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該種違約金僅是違約方對其遲延履行所承擔的違約責任,因此,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繼續履行債務。

違約金是簽訂合同後一方沒有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給另外一方造成了損失,違約方是需要全部承擔的,如果簽訂合同時候雙方約定了違約金,賠償時應當按照約定來賠償,如果沒有約定違約賠償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