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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監理細則有什麼內容?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63W)

建築工程監理細則

建築工程監理細則有什麼內容?

(一)深基坑圍護工程實施細則

1、深基坑圍護必須根據設計要求、深度及現場環境工程進度來確定施工方案,編制後經單位總工程師審批,並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符合規範及法律法規要求才能施工。

2、深基坑施工必須解決地下水位,一般採用輕型井點抽水,使地下水位降到基坑底1.0m以下,須有專人負責24小時值班抽水,並應做好抽水記錄。當採取明溝排水時,施工期間不得間斷排水,當構築物未具備抗浮條件時,嚴禁停止排水。

3、深基坑土方開挖時,多臺挖土機之間間距應大於10m,挖土由上而下,逐層進行,不得深挖。

4、深基坑上下應挖好階梯或支撐靠梯,禁止踩踏支撐上下作業,坑四周應設定安全欄杆。

5、人工吊運土方時應檢查起吊工具,工具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

6、在深基坑邊上側堆放材料及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挖土邊緣保持一定距離,當土質良好時,應離開0.8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m。

7、雨季施工,坑四周地面水必須設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及地面水流入深基坑,雨季開挖土方應在基坑標高以上留15~30cm泥土,待天晴後再次開挖。

8、深基坑回填土要四周對稱回填,不能一邊填滿後延伸,並做好分層夯實。

9、深基坑施工中,現場工程技術人員要堅持跟班作業,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質量問題,確保每道工序在安全保證的前提下才能抓質量、進度。

10、對深基坑施工中的關鍵部位,必須嚴格控制,前道工序未驗收簽證,後道工序絕不允許施工。

11、對深基坑施工中的危險源部位要有預見性及防止措施方案。12、基坑三大要點風險控制要按照建建委98年0796號文(通知)認真執行。

(二)樁基工程監理實施細則

1、預製樁所用的原材料,鋼筋、水泥、砂石等必須有合格證、準用證和檢驗報告。

2、樁現場預製時,應對鋼筋骨架、斷面尺寸、長度及混凝土強度等級等進行檢驗。

3、商品樁應核檢供應單位的資質、產品合格證、強度檢驗報告等,及進場樁頭的外觀質量和尺寸等。

4、對打(壓)樁分包單位應進行資格審查,並應查驗操作人員的上崗證。

5、樁基施工前應對建築物所在地的上下障礙物進行清理,按設計要求做好定位放線工作,監理應對樁位進行核查。

6、監理應對打樁的組織設計(方案)及打樁機具的完好情況進行審批查驗。

7、開始打(壓)樁後應觀察樁架、樁身的垂直度,送樁時仍應確保送樁杆的垂直度,確保樁位的正確,並應用水平儀控制好送樁的深度。

8、在打(壓)樁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設計等有關部門,作相應的處理。

9、對雙節樁或多節樁要控制好上下節樁的平面偏差值和節點彎曲矢高,及接樁後的停歇時間,停歇時間必須滿足規範表5.4.5的規定。監理應對接樁工藝作旁站監控。

10、樁位偏差值應符合設計或規範規定,如有超偏情況應通過設計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11、打(壓)樁工程完成後,應按設計或規範要求,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動、靜載測試,檢測結果符合設計要求後,才可進行下道工徐施工。

(三)混泥土灌注樁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1、根據測量軸線複核樁位,樁位放樣偏差應控制在《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以下簡稱GB50202)的規定。

2、成孔控制:

(1)、鑽孔灌注樁所用鑽頭直徑應等於樁的設計直徑,孔口設定護筒的,其內徑應比鑽頭直徑大100~200mm,護筒埋入深度宜不小於1.5m(砂土)或1.0m(粘土);

(2)、成孔裝置就位應平整、穩固;

(3)、樁架或樁管上應設定標尺杆以控制深度;

(4)、鑽孔施工應一次不間斷完成,不得無故停鑽;(

(5)、成孔過程中的泥漿密度一般應控制在1.15~1.20g/cm3,泥漿面標高應高於地下水位0.5~1.0m,遇特殊地質不易成孔時,應採取特製泥漿,以確保成孔質量;

(6)、鑽孔時遇石塊較多的土層或含水量較多的軟塑粘性土層時,應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防止因鑽桿晃動而引起孔徑擴大;

(7)、成孔過程中應防止孔壁坍塌,應保持成孔垂直度。

3、清孔控制:

(1)、清孔應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清孔在成孔畢後立即進行,第二次清孔在下放鋼筋籠和澆搗砼導管安裝完畢後進行;

(2)、成孔完畢後應進行中間驗收,形成驗收記錄。樁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應符合GB50202表5.1.4的規定,孔深、樁徑應符合設計要求,沉渣厚度應不大於50mm(端承樁)或150mm(摩擦樁)。4、鋼筋籠控制:(1)、製作鋼筋籠所用的鋼筋應抽樣送檢和進行進場驗收,其品種、規格、效能應符合產品標準和規範要求;(2)、製作鋼筋籠時,主筋應環形佈置,箍筋和主筋採用綁紮時,應在其兩端和中部進行焊接,分段製作的鋼筋籠的接頭宜採用焊接;

(3)、鋼筋籠在安裝入孔前應進行驗收,鋼筋籠長度與直徑、主筋與箍筋及加勁箍的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GB50202表5.6.4-1的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

(4)、鋼筋籠搬運、吊裝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其變形,安放時,應對準孔位,避免碰撞孔壁,下籠過程中遇到阻礙,嚴禁強衝下放,就位後應及時固定;

(5)、主筋保護層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深度應符合設計規定和GB50202的要求。

5、混泥土控制:

(1)、澆搗灌注樁所用的商品混泥土應進行進場驗收,應符合設計規定;

(2)、現場應測定坍落度,單樁砼量小於25m3時,每根樁上、下各測一次,大於25m3時應上、中、下各測一次,坍落度應符合要求;

(3)、砼下料應用串筒,深樁孔應用砼導管,澆注過程中,導管應始終埋在砼中,嚴禁將導管提出砼面,導管埋入砼的深度宜為3~10m,最小不小於2m;

(4)、應連續分層澆築、搗實,每層澆築高度不應超過1.5m;(5)、實際灌注高度應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樁頂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樁頂表面浮漿應及時鑿去;

(6)、砼充盈係數應大於1;

(7)、每澆注50m3砼必須製作一組試件,小於50m3的樁,每根樁必須製作一組試件。

(四)鋼結構監理實施細則

1、所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緊韌體和塗裝材料等的品種、規格、效能等應符合設計和現行國家標準,並均應有質量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2、嚴禁使用藥皮脫落或焊芯生鏽的焊條、受潮結塊或已熔燒過的焊劑及鏽蝕碰傷或混批的高強螺栓。

3、焊條、焊劑、藥芯焊絲、熔嘴等在使用前應按產品說明規定進行烘焙。

4、焊工必須持有認可範圍內施焊的合格證書,焊縫外形應均勻,不得有裂紋、焊瘤、氣孔、夾渣、孤坑等缺陷,焊區焊渣和飛濺物應清除乾淨。

5、焊縫質量應根據焊縫的等級,按規範要求的方法和數量進行檢查。

6、高強度螺栓連線的構件摩擦面的抗滑移係數應進行試驗和複驗,其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方可安裝。

7、高強度螺栓連線副(即高強度螺栓帶有的配套螺母和墊圈)應

使用配套供貨的包裝箱中的連線副,螺栓、螺母、墊圈不應有生鏽、沾汙或螺紋損傷現象,施工有剩餘時,必須按批號分別存放,不得混用。

8、高強度螺栓應能自由穿入螺栓孔,不準強行敲打,如需擴孔,不準用氣割擴孔,應採用絞刀或銼刀修整,但孔徑不應超過1.2倍的螺栓直徑。

9、有正反面的螺母、墊圈不得裝反,安裝高強度螺栓必須分兩次(即初擰和終擰)擰緊,為防止漏擰、誤擰、應在初擰和終擰後分別以不同的顏色塗料做出標記。

10、每組高強度螺栓的擰緊順序應從節點中心向邊緣施擰,當天安裝的螺栓應在當天終擰完畢,其外露絲扣不得少於2扣,扭矩應符合設計要求,每班作業前必須對扭矩扳手進行標定。

11、鋼結構安裝前應嚴格檢查構件的質量、數量,查驗構件的明細及質量證明,如在裝卸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形,必須矯正符合要求後再進行安裝。

12、鋼結構安裝前,應根據基礎的驗收資料,檢查複核各項資料,特別是地腳螺栓的軸線位置、規格、標高、支承面的水平度等,偏差應符合規範表10.2.2的規定。

13、墊鐵的安放位置,在方便二次灌漿的前提下,應儘量靠近地腳螺栓。

14、構件的定位標記(中心標記和標高標記等)應正確、齊全、清楚,為便於校正鋼柱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桁架和吊車樑的標

高等,需要鋼柱的底部和上部標出兩個方向的軸線、標高準線,必要時吊點位置也宜標出。

15、鋼結構的塗裝工作應在安裝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所用塗料、塗裝遍數、塗層厚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或規範規定。

16、構件表面不應誤塗、漏塗,塗層不應脫皮和返鏽等,塗層應均勻,無明顯皺皮、流墜、針眼和氣泡等現象,塗裝完成後構件的標誌、標記和編號應清晰完整。

17、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所使用的防火塗料,薄塗型的應取樣抽查粘結強度,厚塗型的尚應抽驗抗壓強度。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築工程監理細則具體內容,所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對於專案實施可以起到關鍵性的指導工作。專案的實施各個環節都是聯絡緊密,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差錯都可能導致施工出現偏差。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