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標的額備案費是多少?
目前的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所以也不需要相關手續了。只要簽訂了施工合同,那麼該合同就是屬於有效的。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之前的規定是施工企業應該在中標後一個月內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並在專案開工前進行合同備案。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必須以建設計劃和具體建設設計檔案已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為前提。
二、關於施工合同違約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係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第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第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第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援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三、施工合同審查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1)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的糾紛解決方式: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2)審計活動當事人可以採取的糾紛解決途徑;
①首先確認審計活動中各方的行政法主體資格
②在行政法制監督關係中,被審計單位是行政主體,可得的救濟權利和救濟方式是申請行政複議。
③行政機關以外的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作為被審計單位,是行政相對人,救濟方式是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簽訂施工合同須以履行有關法定審批程式為前提,這是由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標的物為建築產品,需要佔用土地,耗費大量的資源,屬於國民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施工合同違約的情形的,施工合同違約需要進行立案需要當事人的相關證件或者組織的相關營業執照,並且需要向法院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以及影印件,同時還需要提交在工程建設當中支付工程款的一系列憑證。當事人起訴時,還需要書寫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