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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施工合同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3.1W)

一、常州施工合同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常州施工合同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一)網上申報。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入口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資訊,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二)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三)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稽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

二、施工合同和備案合同不一致參考哪個合同?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21條的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這是“黑白合同”應當以白合同進行結算的基本原則。

應當注意的是,不是必須招投標的工程專案,但是,當事人按照招投標的程式進行了招投標,簽訂了施工合同並進行了備案,此後雙方又簽訂了黑合同的,也應當適用《司法解釋》第21條關於以備案合同進行結算的規定。

依據《招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即雖然不是必須招投標的工程專案,但是,當事人進行了招投標,就適用招投標法,受招投標法的規範和調整。

如果實際的施工合同和備案合同不一致的話,發生糾紛的時候應該要參考實際的施工合同。因為實際的施工合同代表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