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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建築工程法規 閱讀(1.71W)

1、設立專人負責勞務管理

建築企業勞動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每一個專案部都要明確1-2名勞務管理人員,建議可與工地安全員一崗雙責,既管安全又管勞務。

2、日常考勤的管理

勞務管理人員在每天的安全巡查時,要檢查工地現場各班組人員出勤情況,比與在冊人數少了,要問清原因做好記錄;比在冊人數多了,要及時對新來人員進行登記造冊,補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的簽訂

勞務管理人員要對進場施工的農民工逐人進行登記按班組建立花名冊,收集儲存務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這樣可以做到“務工人數清”。同時,要與每一個進場作業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按規定樣本可使用勞動部門的統一樣式,也可使用清欠辦釋出的簡易樣本。

4、工資發放的管理

按照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根據已完工程的進度要發放班組的農民工工資。首先,班組長必須按規定的工資發放表填制工資發放表,並在製表人處簽字。

工資表主要內容有:本期(可以是一個月也可以是幹完一層的時間)出勤天數或包工完成的工作量、日工資標準或包乾工資標準、本期應發工資、本期已領取生活費、本期實發工資金額、本期剩餘工資金額等內容。

5、民工退場的管理

已完成所分包的施工任務需要全部退場的班組,專案部要按照分包協議及時與班組結清勞務費,並將剩餘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並讓班組長出具在此工地工資已全部結清證明,每一個民工也要在身份證影印件上寫清在某某工地工資已全部結清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