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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有何風險?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06W)

一直以來,工程質量都是整個工程完工的一個核心的靈魂環節,因為畢竟工程質量如果存在著問題,那麼所帶來的損失是非常巨大的,這種損失不僅是財產方面損失,而且會給人們的安全帶來危害,所以對於這個風險需要進行防控,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有何風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有何風險?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有何風險?

1、技術與環境方面的風險

(1)地質地基條件。工程發包人一般應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和地基技術要求,但這些資料有時與實際出入很大,處理異常地質情況或遇到其他障礙物都會增加工作量和延長工期。

(2)水文氣象條件。主要表現在異常天氣的出現,如颱風、暴風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現象和其它影響施工的自然條件,都會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財產的損失。

(3)施工準備。由於業主提供的施工現場存在周邊環境等方面自然與人為的障礙或“三通——平等”準備工作不足,導致建築企業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給工程施工正常執行帶來困難。

(4)設計變更或圖紙供應不及時。設計變更會影響施工安排,從而帶來一系列問題;設計圖紙供應不及時,會導致施工進度延誤,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經濟損失。

(5)技術規範。尤其是技術規範以外的特殊工藝,由於發包人沒有明確採用的標準、規範,在工序過程中又沒有較好地進行協調和統一,影響以後工程的驗收和結算。

2、經濟方面的風險

(1)招標檔案。這是招標的主要依據,特別是投標者須知,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以及工程量清單等都存在著潛在的經濟風險,必須仔細分析研究。

(2)要素市場價格。要素市場包括勞動力市場、材料市場、裝置市場等,這些市場價格的變化,特別是價格的上漲,直接影響著工程承包價格。

(3)金融市場因素。金融市場因素包括存貸款利率變動、貨幣貶值等,也影響著工程專案的經濟效益。

(4)資金、材料、裝置供應。主要表現為發包人供應的資金、材料或裝置質量不合格或供應不及時。

3、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的風險

(1)存在缺陷、顯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細緻、不嚴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條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沒有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相應條款,缺少因第三方影響造成工期延誤或經濟損失的條款,存在單方面的約束性、過於苛刻的權利等不平衡條款。

(2)發包人資信因素。發包人經濟狀況惡化,導致履約能力差,無力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信譽差,不誠信,不按合同約定進行工程結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選擇分包商不當,遇到分包商違約,不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從而影響整個工程的進度或發生經濟損失。

(4)履約方面。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時解決遇到的問題,甚至發出錯誤指令等。

二、如何防控施工過程中安全質量風險?

只有做到有效地安全措施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證質量和進度,所以現在提倡以人為本,安全是整個施工現場的最必要的保障,質量是在人的生命有所保障的條件下,做出的精密、細緻的工作,其中包括施工方案的精度、測量精度、以及施工精度(其中又包含材料、施工儀器等),當然還有檢測精度,只有這幾個精度有效的統一就能保證施工的質量。 當然也包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以及質檢部門是否到位、負責,以及施工人員自身的素質有很大的關係。

首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了工程質量方面的風險,包括技術和環境方面的風險,其他的風險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當然如何進行這個風險防護,也給大家簡單的闡述了一下,比如說要提倡以人為本,安全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