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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52W)

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是什麼?

安徽省的所有建築之所以沒有出現過很多的質量問題是因為始終嚴格遵循著相關的質量管理規定,並在此基礎上完成的建築基本上都能夠讓公眾放心的居住使用,但很多人也會好奇其中的管理規定包含的內容,下面一起來看看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是什麼?

一、安徽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是什麼?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以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分別對審查結論、檢測或者鑑定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質量法律、法規以及工程建設標準、規範,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違法干預建設工程活動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活動。

第六條 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倡導建立優質工程、科技示範工程和使用者滿意工程。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承擔工程有關業務,並依法簽訂合同,明確質量標準和質量責任。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設立工程專案管理機構或者委託監理單位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並明確有關管理人員的質量責任。

依法實行強制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監理。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或者壓縮勘察、設計和施工的合理週期。對重大和複雜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勘察、設計單位簽訂現場服務合同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進行工程監理。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施工圖設計檔案送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以下稱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

建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但是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與所審查專案的建設、勘察、設計單位有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施工圖設計檔案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 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或者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由原設計單位修改或者經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由建設單位委託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修改,並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向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供有關材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內,簽發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建設工程造價在10萬元以下的,可以不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於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7日前將竣工驗收方案和驗收日期書面報告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列入城建檔案接收範圍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驗收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建設單位在取得工程檔案認可檔案後,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於驗收之日到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責令有關責任單位整改或者責令建設單位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 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關的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應當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確需單獨驗收的,應當在收到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竣工驗收意見。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參加竣工驗收的單位應當及時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概況,工程驗收意見,驗收單位簽章,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意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的監督意見等。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適當部位鑲嵌標識牌,標明工程名稱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以及工程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備案號等內容。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等有關材料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個月內,將建設專案檔案移交給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發現存在難以彌補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告知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獲得其接收認可,並賠償損失。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後,發現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影響工程使用或者導致安全隱患的,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返工、改建,並賠償損失。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工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出具工程使用說明書和工程質量保證書,並提供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供其查閱、複製。

不管是國家還是私營的建築企業都應該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把控好工程的質量,因為一旦建築的質量出現偏差就必然會讓公民和社會財產遭受損害。若大家對工程質量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