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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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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是一類比較複雜的工程,由於其建設週期長、涉及金額大,因此發包方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往往會與承包方約定工程質量保脩金,等到工程質量達到一定年限合格之後,發包方才會將保脩金返還給承包方,那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是多久呢?下面就為大家進行介紹。

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是多久

一、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是多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了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限的,依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限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二、工程質量保脩金比例是怎麼規定的

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新的降費措施,其中決定把建築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經初步測算,工程質量保證金約佔建築業營業收入的3.2%左右,按照2016年全國建築業營業收入約17萬億元計算,工程質量保證金大約為5400億元左右。經過這次降費,將保證金預留上限從5%降到3%,預計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2100億元左右。

本次修訂的《辦法》規定,發包人應當在招標檔案中明確保證金預留、返還等內容,並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保證金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保證金預留、返還方式;保證金預留比例、期限;保證金是否計付利息,如計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等等。

《辦法》特別強調,在工程專案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採用工程質量保證擔保、工程質量保險等其他保證方式的,發包人不得再預留保證金。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預留保證金,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合同約定由承包人以銀行保函替代預留保證金的,保函金額不得高於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

主要還是看雙方的約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於質量保脩金有約定,那就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即可,但是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我國法律規定工程質量保脩金返還期限是工程驗收合格當日起24個月,如果超過了返還其發包方還未將保脩金返還給承包方,承包反可以向發包方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