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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後發現漏項怎麼辦?

工程糾紛案例 閱讀(8.93K)
中標後發現漏項怎麼辦?

一、中標後發現漏項怎麼辦?

需要根據情況處理,可以依照合同、投標書、招標書、施工圖來判定,如是招標書中甲方辦給出施工圖,自己算錯了工程量的,應由自己負責,如是甲方更改圖紙造成的增加,應由甲方負責相關造價。

發現招標清單嚴重漏項要看施工合同對此有無約定,有約定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雙方協商解決工程量的認定方式,如是招標書中甲方給出工程量,按此投標的,應可向甲方提出調整工程量。如果簽定的是固定總價合同,或者是包乾價合同,這種情況下可能承包單位就要承擔這部分損失,因為固定總價合同的風險包含了工程量的風險。如果簽定的是單價合同,只是對建設單位來說對工程總投資可能出現超支問題。

工程量清單招標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統一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工程量清單招標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投標人根據市場行情和本企業實際情況自主報價,經評審低價中標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在施工過程中承包商要及時與業主溝通,圖紙上不明確的地方主動提出要求設計確認,同時約定投標人可在一定時間內對招標工程量清單錯漏提出異議,超出該期限或中標簽訂合同後,則不得再以招標工程量清單缺漏要求調整合同價款。

二、中標通知書什麼時候發?

1、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為確保中標通知書對投標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之前發出中標通知書。但是,中標通知書只能在中標結果公示後(且無異議)發出。

3、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專案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投標檔案和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

中標之後出現漏項,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確認中標後會下發中標通知書,還會將中標的結果進行公示,然後跟中標人簽訂書面的合同,明確中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出現中標之後施工單位遲遲不開工的情況,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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