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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驗收合同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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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驗收合同訴訟時效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竣工驗收的工程的訴訟時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其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如果工程款時分期支付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