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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如何承包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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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單位如何承包防水工程?

施工單位如何承包防水工程

1、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的具體方式、工作內容和責任等,由業主與工程總承包企業在合同中約定。

2、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方式,是發包人(業主)並不將建設工程的全部建設工作發包給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就自己負責的勘察、設計、施工任務各自獨立對發包人負責。對於一些工程較大的專案,發包人可能分別與幾個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分別簽訂若干份獨立的勘察合同、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獨立完成承包工作。

3、聯合承包

《建築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二、防水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工程名稱、地點、範圍和內容。

(2)工期,包括整體工程的開、竣工工期以及中間交付工程的開、竣工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4)工程造價。

(5)工程驗收及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支付方式。

(6)設計檔案及概算預算、技術資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應及材料進場期限。

(8)工程變更。

(9)違約、索賠和爭議。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防水工程承包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在我國,不管是防水工程還是其他的建築工程,工程承包方式大概包括以上三種,有些專案工程對於承包方的資質是有要求的,比如規模大小、註冊資本金等,如果不符合要求,也沒辦法參與投標。在司法實踐中,防水工程的承包方式不同,合同內容也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