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保證金糾紛>

投標保證金利息退還如何操作?

保證金糾紛 閱讀(1.58W)

在招投標過程中,出於誠信要求,招標方往往要求投標方繳納一定的保證金並於招投標結束後進行退還。但在退還時,不少朋友對於投標保證金利息退還如何操作也還存在疑問,為了解決大家的困惑,本站小編特意為您蒐集瞭如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投標保證金利息退還如何操作?

一、投標保證金利息退還如何操作

《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30號令)》第五十六條規定:第六十三條 招標人最遲應當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五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投標保證金利息歸屬

1、資金歸屬

投標保證金無論退還的多麼及時,有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在帳上,總會產生一定的利息,一些工程專案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協議供貨的中標供應商,投標保證金要存放在採購單位的帳上整整一個協議期(一般為1年不等)由此也會產生相當的利息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這些利息收入應當返還給投標方。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一條 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3、保證金的管理

在政府採購活動中,招標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投標保證金條款,而且該條款也成為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的資格要求,供應商的投標檔案如果沒有對採購檔案中的投標保證金條款進行響應,必將導致投標無效。

投標保證金收取是為了保證招投標活動正常有序,以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潛在投標手段,對供應商有一定的約束力,但絕對不是主要約束力,對中標後毀約或投標過程中的不良行為的處罰,其實有更嚴厲的制裁手段,如18號令所規定的“列入黑名單,取消1~3年的政府採購參與權”,這是投標保證金所不具有的制約力度。

三、利息退還方式

1、要求

投標保證金利息是投標保證金在質押期間產生的孳息,招標人有權收取,但所有權仍屬投標人。因此,投標保證金利息應隨投標保證金一併退還。招標人終止招標的,應當及時釋出公告,或者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邀請的或者已經獲取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潛在投標人。已經發售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或者已經收取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應當及時退還所收取的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的費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2、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是“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強調的是“同期”,而不是“活期”,也就是說保證金在您賬上幾天,銀行按規定利息給您計幾天,您就要按計息天數、金額退還。也是就按天結算。

總之,招投標保證金在招投標活動結束後是肯定要退還給您的,對於投標保證金利息退還,根據規定是按天結算,在返還本金(即保證金)時一併退還的。所以,您在核對數額時,就可以根據同期銀行利率進行計算。若是出現數額差值較大的情況,您還可以及時聯絡專業律師為您進行復核並進一步起訴返還不當得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