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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傷殘鑑定怎麼進行?

交通事故鑑定 閱讀(1.63W)

一、交通意外傷殘鑑定怎麼進行?

交通意外傷殘鑑定怎麼進行?

1、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流程是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對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2、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3、鑑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5、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6、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

7、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二、交通意外保險怎麼賠償?

首先,要了解自己購買保險的保障範圍,如果事先不瞭解自己能夠獲得賠償的保障範圍,直接去找保險公司的話,極易產生理賠爭議與糾紛,因此,為了避免這些糾紛的出現,應對保單內容和保障範圍有一定了解。

出現意外事故,要及時報案。可以通過電話、書面、傳真等方式,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提出給付保險金的申請。有的交通意外險是提供緊急救援服務的,及時報案不僅可以儘快得到救援,保險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險金的給付。

到定點醫院就診,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有的保險公司對治療醫院是由規定的,一般為正規的醫院,如果到保險公司不承保的醫院就診,保險公司對醫療費用的給付就會出現問題。

準備好必須的申請材料。保險合同中都會列明申請保險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療過程中就應該對相關材料或單據進行儲存和整理,避免事後出現什麼遺漏,如果出院後再去重新開據證明是非常麻煩的。最後,要注意索賠時效,超過時效,可能會喪失理賠權利。

交通意外外傷鑑定之後可以申請交通意外的保險,交通意外保險是有一定的範圍的,要首先了解自己的交通意外保險的保障範圍還有內同,如果出現意外需要及時報警並且通知保險公司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