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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意外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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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東省交通意外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廣東省交通意外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傷殘情況,除了工傷受傷、被人打傷致殘、還有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傷殘要經過司法鑑定部門鑑定傷殘等級之後,才進行賠償。

(一)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參照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天;

(六)住宿費:憑票支付,不得超過340元/天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賠償。

二、關於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標準有哪些?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此時是需要及時的處理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以及最後的賠償款項,此時時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論,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此時是要了解清楚的交通事故經濟賠償標準的,以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