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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傷殘鑑定怎麼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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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傷殘鑑定怎麼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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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傷殘鑑定

對於損傷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併發症影響鑑定結論的,在併發症和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鑑定的等級低於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車禍後傷殘鑑定對於損傷不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後馬上進行,因為有些疾病隨著時間推移,會導致傷殘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

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應該在第一次手術完畢出院後立即進行傷殘鑑定。因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術結束才去做傷殘鑑定,可能已經達不到傷殘級別。如有的傷者一定要等取完鋼板後再去做傷殘鑑定,大部分都沒有傷殘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