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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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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傷鑑定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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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工傷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工傷理賠所需材料如下:
1.用人單位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病歷原件及影印件、發票原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住院醫療藥品彙總清單;
2.轉外就醫需提供工傷職工身份證影印件、醫療機構出具的轉院證明經社保處同意後前往治療;
3.假肢、義眼、鑲牙和代步等輔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輔助器具》審批表;
4.職工因工死亡的,還需提供死亡證明,供養親屬戶口本、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供養證明,就讀證明,供養親屬開戶銀行賬號(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供養親屬撫卹金審批表;
5.交通事故工傷的還需提供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原件,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提供《勞動能力鑑定書》。
7.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需提供《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影印件、《勞動能力鑑定書》影印件、事故當事人身份證影印件、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須事故當事人簽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