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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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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的權力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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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機構需要注意:1、有合法資質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才合法有效,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作出的鑑定結論無效。因此,應選擇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如精神病鑑定須選擇到有鑑定精神病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去做,這樣的鑑定結論才合法、精準可靠。2、選擇信譽卓著、辦事公正的司法鑑定機構 如果選定一家鑑定機構,雖然做出的鑑定級別很高,但是並不權威,需要重新鑑定,那是得不償失,因此選擇鑑定機構一定要選擇那種信譽卓著、辦事公正,其所做的司法鑑定很少甚至基本不會被推翻的司法鑑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