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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離婚後補交撫養費可以探視孩子嗎

子女撫養 閱讀(2.68W)

男方在離婚後補交撫養費可以探視孩子嗎

一、男方在離婚後補交撫養費可以探視孩子嗎?

男方在離婚後補交撫養費的,可以探視孩子,根據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離婚後怎麼確定子女的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離婚後可以中止探視權的情形有哪些?

1、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這是基於對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慮;

2、探望權人不按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方式、時間、地點探望,嚴重影響子女生活學習;

3、探望權人將子女帶入色情場所或讓子女觀看不健康的影視、書刊的;

4、探望權人道德敗壞、通姦、姘居、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對子女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的;

5、探望權人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6、探望權人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的;

7、探望權人發現子女有不良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形。

事實上,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原則上都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處理,有些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可能男方一次性支付了一筆撫養費,大多數人都是每個月在規定的時間內給孩子付撫養費,儘管雙方離婚,離婚後還是應該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處理好撫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