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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子女撫養 閱讀(2.16W)

從古至今,父母一直撫養孩子,直至孩子有能力生存,付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來維持小孩的生活,但是也有一些父母逃避撫養孩子的義務,不給小孩生活費用,將小孩交給別人撫養,那麼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是否違反法律規定?下面就和本站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瞭解一下吧。

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一、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是否違反法律規定?

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違反法律規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婚姻雙方當事人離婚以後,彼此不再承擔同居義務,這就意味著雙方當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或雙方輪流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這就是撫養義務。 撫養義務的確立在我國,根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義務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 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為補充為原則;

4、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以適當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為原則。

二、《民法典》中有關撫養未成年子女的規定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未滿18歲父母不撫養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了吧。父母生養我們,在法律的規定上父母對自己的小孩有撫養權,必須撫養小孩直至小孩滿十八歲,否則就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被父母撫養的小孩可以起訴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