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孩子年滿18歲離婚父母還有義務撫養嗎

子女撫養 閱讀(2.62W)

一、孩子年滿18歲離婚父母還有義務撫養嗎?

孩子年滿18歲離婚父母還有義務撫養嗎

原則上年滿18歲的,父母就沒有撫養義務。孩子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二、離婚後對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怎麼向法院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三、離婚後對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起訴狀怎麼寫?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絡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絡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影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綜上所述,除非孩子有特殊情況,類似於是精神病人,這種情況下,即使滿18週歲父母還是要承擔相應的義務,但正常情況下滿18週歲就屬於成年人,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可能永遠依靠父母的撫養,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也不是無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