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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離婚拒絕支付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3.32W)

能離婚拒絕支付撫養費嗎

夫妻雙方離婚,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的子女判給乙方撫養,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但是常常應該支付的乙方不能支付或不願支付,那應該怎麼辦呢,能離婚拒絕支付撫養費嗎?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能離婚拒絕支付撫養費嗎?

首先,一方不承擔撫養費的約定,應以不損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為前提。為使子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律賦予了子女特別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說,離婚時所確定的撫育費數額,包括一方不承擔撫養費的約定,在必要時是允許日後變更的。因為協議或判決,是基於當時子女的實際需要、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等確定的,如果情況發生了變化,將導致子女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其次,撫養費用的變具有法定條件,即必須是“必要時”和“合理要求”。一方面,對“必要時”的判斷主要考慮:一是確有物價上漲、教育費、醫療費增加等較大變化;二是撫育子女一方的撫育能力,因下崗失業、喪失部分或全部勞動能力等而發生了較大改變。另一方面,“合理要求”是指在兼顧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務必保障子女最低生活水平。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所述,離婚拒絕支付撫養費嗎,即使離婚是雙方有協議,一方不需支付撫養費的約定,也不能拒絕支付撫養費。父母對於子女的撫養問題是必須履行的義務,是不能損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如果有這類的情況,子女也可以進行上訴要求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