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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父母離婚無力撫養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2.36W)

離婚後孩子的歸屬問題總是會難道雙方,如果無法通過向協商來解決判決或者是撫養費問題的話,就只能通過司法的方式來解決這些糾紛問題,但是司法解決問題後可能還會因為生活狀態的變化,經濟水平的改變導致無力撫養孩子的情況出現,那如果小孩父母離婚無力撫養怎麼辦呢?

小孩父母離婚無力撫養怎麼辦?

離婚後無能力獨自撫養孩子怎麼辦?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無力撫養孩子的情況並不是沒有出現過,在判決之後孩子有歸屬之後可能會因為生活的變化導致出現無力撫養的情況,當然這種現象也是有解決方案的,並不是說一定要判定的一方來撫養,可以進行上訴選擇更變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