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在我國沒結婚生下孩子男方不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1.75W)

在我國沒結婚生下孩子男方不撫養費嗎

在我國沒結婚生下孩子男方不撫養費嗎?對於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未婚先孕的女孩子,因為現在有很多女孩在處理男女朋友關係中,沒有能夠很好的保護好自己,導致自己還沒有結婚就有了孩子,而孩子的撫養就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到底男方應不應該出撫養費。

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如果夫妻雙方當事人離婚,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是需要給付孩子撫養費的,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那麼,撫養費不給判刑幾年?

我國《婚姻法》第48條明文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可見,不給子女撫養費不至於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如果行為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話,則就是有可能因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而坐牢的。

撫養費不給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判刑

一、什麼是孩子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上述費用應當和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相適應,所以對於未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貴族學校的學費、購買奢侈品的開支等費用一方可以拒絕承擔。

一般來說,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到其十八週歲為止,因此不直接帶孩子的一方沒有支付孩子上大學費用的義務。男方不給撫養費的,可以以以孩子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支付扶養費、教育費。法院起訴勝訴後仍不給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在我國沒結婚生下孩子男方不撫養費嗎?這一問題,上述內容給了各位較為明確的解答,男方必須依照法律法規對孩子進行撫養,男方對孩子有撫養的義務,如果上述內容沒有能夠幫您解決問題,您還可以找律師進行諮詢與幫助,律師能為您能清楚的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