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是老公的離婚了屬於過錯方嗎?
孩子不是老公的離婚了屬於過錯方的。法律認定有婚內出軌行為的一方為過錯方。因為婚內出軌起訴離婚,法院確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那麼將會判決准予離婚。其次,婚內出軌並起訴離婚時,如果對方的過錯不足以被判決離婚,比如未與他人同居,那麼,無過錯方又沒有其他證據的,將難以被判決離婚。
二、婚內出軌離婚賠償多少?
婚內出軌離婚賠償應當按照所造成的損失來進行不同方面的計算,通常情況下都是幾千元,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需要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執行。
物質損害賠償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依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3、侵害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三、離婚後還能追究出軌嗎?
離婚後還可以追究出軌並且要求賠償,不過需要注意起訴時效。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婚內出軌雖然在很多人眼裡都是屬於過錯行為,但如果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則並不能直接認定為過錯情形,除非有其他的證據表明,此時婚內出軌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又或者是有其他的法定過錯情形,可以表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那麼最終才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