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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軍人怎樣爭孩子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1.74W)

軍人離婚軍人怎樣爭孩子撫養權?

一、軍人離婚軍人怎樣爭孩子撫養權?

軍人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就得要有證據證明能為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這樣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

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雙方的工作性質,取證證明哪一種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2、工作環境

工作環境也很重要,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看雙方的工作環境更好一些,那個更利於帶孩子。

3、收入狀況

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證明雙方經濟上的差異。

4、居住條件

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文化程度

一般在教育上都是有差別的,高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6、性格修養

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8、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如果離婚的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爭議比較大,那麼我建議最好是委託律師辦理的,避免雙方碰面會起糾紛對孩子引起不好的影響,父母離婚已是一種傷害,再因為撫養權的爭奪而吵架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

二、婚姻法中關於孩子撫養權歸屬的規定及司法實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在司法實踐中,子女撫養權究竟由誰行使,除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外,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有利於子女的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重要的參考標準有:父母雙方的收入水平、離婚後的房屋狀況(主要考慮居住條件)、撫養教育子女的條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時間來教育和輔導子女)等等綜合考慮。

綜上所述,軍人的婚姻本來就有國家法律的保護而在離婚之後想要得到撫養權卻也依舊需要遵照普通的法律,而孩子的成長本身就需要很好的環境而並不是說軍人的身份特殊就會得到法院直接判處撫養權給軍人的結果,最後孩子歸誰仍然要看具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