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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共同撫養權什麼意思?

子女撫養 閱讀(3.18W)

一、孩子的共同撫養權什麼意思?

孩子的共同撫養權什麼意思?

所謂共同撫養權是指父和母雙方共同撫養孩子。雙方協議離婚時均同意共同撫養孩子,則是可以操作的。父母離婚後,如果一方有監護能力,並且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監護權的情形的,則雖然孩子判給另一方,但雙方都有監護權,都是監護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孩子可以共同撫養,雙方都是監護人嗎?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同時,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的除外。

綜上所述,孩子的共同撫養權就是指父母雙方都對孩子具有直接監護權,這種情形既可以保證孩子在父母離婚後儘量少受到單親成長的危害和弊端,又能夠解決孩子父母都想擁有孩子撫養權的矛盾糾紛,只要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並且都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取消監護權的情形,就可以協商共同撫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