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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送人撫養報警可以要回來嗎

子女撫養 閱讀(2.6W)

一、小孩送人撫養報警可以要回來嗎?

小孩送人撫養報警可以要回來嗎

小孩送人撫養後,報警也不一定可以要回來,只要收養關係是合法的,要求解除收養關係必須有正當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收養效力】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協議解除及因違法行為而解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關係惡化而協議解除】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父母可以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嗎?

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根據規定,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養未成年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

在司法實踐中,親生父母正常情況下不可以把孩子送給他人撫養,除非有特殊困難,沒有能力繼續撫養子女,如果有撫養能力卻直接把孩子送給了別人撫養,這樣做涉嫌遺棄子女,是違法的。總的來說,想要解除收養關係的話,若收養人不同意,應該向人民法院起訴。